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校园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招标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施工管理、信息化管理和工程质量保修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学校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提供优质的用房和优雅的环境。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安排,负责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二.负责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资金使用计划。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
三、办理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施工、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市政配套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有关规费缴费及减免手续,争取上级和其他外部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支持。
四、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洽谈相关事宜和草拟、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五、负责征地、拆迁、界址划分、用地交接工作;负责施工前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六、负责学校建设工程(含环境工程土建)及其配套设备安装的建设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管理、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建设目标。
七、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和结算编制;配合财务处做好工程预算和基建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监审处做好工程审计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及竣工资料归档工作;负责基建工作的信息管理。
九、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与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和使用单位(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十 、组织实施竣工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的技术管理创新和推广应用。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基建处设置四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总工办、合同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