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学校和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协助办理工程报建、开工、竣工备案等手续。竣工后,负责组织办理移交工作。
三、参与起草工程招标文件、基建合同的起草。
四、根据合同,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施工全过程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审查质量检测方案。
六、负责工程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及图纸、资料的备查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核定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必要性审查;负责工程阶段性付款初审管理。
八、负责基建工程竣工初验、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的初审、竣工验收后的保修工作。
九、做好建设工程参建各方配合衔接、组织协调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