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
食堂与学生公寓室内灯具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二、招标内容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2号食堂及15-17、7-10号学生公寓室内灯具招标。本次招标范围:2号食堂及15-17号学生公寓室内灯具。
三、招标要求
1、产品必须满足工程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且有合格证、3C强制认定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报告等证件。
2、材料要求:
(1)、灯具支架、外壳材料要求:所用钢材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0.35mm,表面应酸洗磷化、喷塑处理,涂层颜色均匀一致,无漏涂、脱涂、堆块及划伤等缺陷。涂层冲击度不小于0.1mm,耐湿热性达到I级,满足GB/T1740要求,耐酸雾试验漆膜无明显变色和脱落,应满足GB/T3826等国家标准要求。
(2)、整流器技术要求:本招标产品中日光灯均采用电子整流器,符合3C标准。安全性能符合GB2313-93《管形荧光灯整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1998《低压电器及电子设备发出谐波限制》,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制符合GB17743-1999《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3)、灯具附件、导线要求:支架日光灯的灯座、接线柱外壳采用阻燃聚碳酸酯材料,导线采用不小于0.75mm2阻燃导线,通过国家3C认证,耐温105度,耐压600伏。
(4)、光源:所有灯具光源选用飞利浦品牌。
3、各种灯具具体要求
(1)、日光灯类:日光灯类包括带单管日光灯和双管日光灯。配日光灯管报价。
(2)、吸顶灯:普通灯口,其他要求见附表。不包括光源报价。
(3)、应急灯:包括应急吸顶灯、双管应急灯、疏散应急灯等。使用镍铬电池,应急时间≥30分钟,符合GB17945-2000要求,获得消防产品形式认可证书。
四、标书购买
投标单位于2014年 3 月 5 日 16 时前到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办公室(文体馆A124)领取招标书,同时交纳标书费200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对中标单位或领取招标书后自动放弃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中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标书费不退。
五、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4年 3 月 13 日10 时00分前持投标书和样品到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会议室(文体馆东侧板房)参加投标。迟到视为中途退出,并取消投标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
电话:(0531)80687986 传真:(0531)80687986
联系人: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