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
食堂与学生公寓风扇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二、招标内容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2号食堂及15-17、7-10号学生公寓风扇招标。本次招标范围:2号食堂及15-17号学生公寓风扇。规格、材质及数量见附表(该规格数量仅为招标使用,实际规格数量以招标单位通知的材料计划为准)。
三、招标要求
1、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设计参数要求的合格产品,其配套附件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确定;
2、所有材料、部件、电气元件必须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报告等文件。投标时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各种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所有电扇均要求不带调速开关。
3、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并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证明或销售许可等文件。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持营业执照、法人证等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书及风扇样品,参加投标。中标单位样品在中标后封样,备供货时验收参照。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材料采购权转包给他人。如发生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技术要求:?风扇电机必须为纯铜线绕制。?防触电防护等级 I类。?吸顶扇扇叶为塑料材质。?风扇品牌推荐为格力、美的等大厂品牌(钻石牌除外)。
四、招标书购买
投标单位于2014年 5 月 23 日 16 时前到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办公室(文体馆A124)领取招标书,同时交纳标书费贰佰元(200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对中标单位或领取招标书后自动放弃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中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
五、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4年 5 月 29 日13 时50分前持投标书和样品到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会议室(文体馆东侧板房)参加投标。迟到视为中途退出,并取消投标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
电话:(0531)80687986 传真:(0531)80687986
联系人: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