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
工程训练中心及10号学生公寓散热器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二、招标内容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工程训练中心及10号学生公寓散热器招标。本次招标内容:工程训练中心及10号学生公寓散热器。规格、材质及数量见附表(该规格数量仅为招标使用,实际规格数量以招标单位通知的材料计划为准)。
三、招标要求
工程训练中心所供产品为铸铁柱翼辐射对流型散热器,散片除锈防腐后表面白色喷塑,并按招标书要求的片数组对成组供应。
10号学生公寓所供产品为钢制散热器和铜铝复合散热器两种,散热器除锈防腐后表面白色喷塑,并按招标书要求的尺寸规格材质供应。铜铝复合散热器的铜管壁厚要求:横管≥0.8mm,立管≥0.6mm。
散热器挂墙安装,每组均须配备手动铜质放气门、补芯、丝堵等配件。
2、投标单位所供散热器须为符合或达到国家行业一等品质量检验标准的优质产品。散热器外观整洁,无砂眼、裂纹,丝距均匀且上下口中心距一致;表面防腐及面漆喷涂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及漏涂等缺陷。散热器组对垫片采用耐热硅胶垫片,组对后的散热器须平直紧密,垫片外露不大于1MM。产品性能及压力检验、试验符合JG/T3047-98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以及设计规范要求。钢制及铜铝复合散热器原材料管材须为优质管材,扁管壁厚不小于1.5MM(不含防腐层);主管(片头管)壁厚须附合国标GB/T3091-2001。螺纹精度须符合JG/T6-99标准规定。散热器试验压力1.5Mpa,无渗漏。散热量热功性能检验、试验须附合GB/T13754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规范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热工性能检验报告等各种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四、标书购买
投标单位于2015年 1 月 28 日 16 时前到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办公室(文体馆A124)领取招标书,同时交纳标书费200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对中标单位或领取招标书后自动放弃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中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标书费不退。
五、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5年 2 月 5 日9时30分前持投标书和样品到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会议室(文体馆东侧板房)参加投标。迟到视为中途退出,并取消投标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基建处
电话:(0531)80687986 传真:(0531)80687986
联系人: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