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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散热器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6-10  编辑:管理员  审核人:   点击量: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

散热器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社会【2017】12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建设单位:山东交通学院,施工总承包单位: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散热器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内,总建筑面积约60911.64平方米,其中A栋33077.44平方米、B栋27834.12平米

本次采购范围为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散热器片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生产、供货、运输、配合验收及后期售后服务。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A栋散热器片采购

二标段:B栋散热器片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上述产品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

3.2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及生产供货能力、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2017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截图报名时须携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合格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610日至2019614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针对该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4楼)报名。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4楼)持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交通学院校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                                 人:林素琴  李沁桔

   话:                                   话:15665802228、189630633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iangmuguanli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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