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实验实训楼报告厅座椅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为配合机电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进程,现拟对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实验实训楼报告厅座椅进行采购,项目总预算100万,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二、采购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实验实训楼报告厅座椅采购,本次共1个包,预算为100万元。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确保交付时间。
(八)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6月8日起,至 2020年6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联系人:邢工
联系方式:13006575560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1566580222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建行南邻院内4楼